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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4/4/30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山西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2024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6.《信访工作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4.《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5.《山西省中医药条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山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山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山西省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
  二、普法对象
  全省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务工作者;卫生健康工作涉及的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大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工作,为推进健康山西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普法举措
  1.充分发挥“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指导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法规处;完成时限:全年)
  2.探索创新普法形式,开展智慧普法,深入学习宣传与卫生健康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责任单位:法规处;完成时限:全年)
  3.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员学习、干部培训必修课程。结合支部“三会一课”、“七一”建党、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法规处;完成时限:全年)
  4.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法规处;完成时限:全年)
  5.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引导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坚持底线思维,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科技教育处、法规处;完成时限:全年)
  6.在日常监管、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信访工作实践中宣讲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把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全过程,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责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委监督检查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7.通过法治专题培训,专家授课等方式,提升卫健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利用卫生健康相关节日、纪念日、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推进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法规处及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全年)
  8.在改善医疗服务、护理服务行动,提升医疗质量专项行动及“平安医院”建设中,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切实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医政医管局;完成时限:全年)
  9.坚持“管理服务过程就是普法过程”理念,实现行政审批过程与普法过程相结合,在办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同时对办事企业、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完成时限:全年)
  10.围绕传染病防治、疫苗管理、地方病防治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完成时限:全年)
  五、责任领导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副主任  李瑞兵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